我思考很久查阅大量资料,关于ISO9001 7.5.1条款的理解众说纷问,我该如何去理解,在此我在总结前人的经验下,给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7.5.1的条款内容如下: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实施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7.5.1条款是在7.1“产品实现的策划”的总策划下安排的“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的策划,7.5.1针对的是生产和服务提供过 程。侧重于生产现场过程的控制。
对硬件生产企业而言,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生产指的是生产制造,重点在制造,跟制造无关的都不是重点。
a)指的是生产计划信息,也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做什么。一般所指的是生产计划单或其他产品特性信息,凡是能表达产品要求的信息。
b)指的是在必要的时候获得作业指导书,也就是说在不需要作业指导书指导的情况下能将工作做好的,一般性指该工序比较成熟(老员工)无需制定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一般在现场出现。品保员的工作指引最好不要纳入7.5.1条款的控制范围内(可纳入7.1)。指导书在7.1总策划中的"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中也有要求,但在判标中有专条款应选择专条款7.5.1,指导检验工作的,如现场的检验规程是在7.1中策划安排下要求出现的,却在在7.3.3输出中制定的。
c) 使用适宜的设备,指的是一般性设备,比如工具、工装等辅助工具和其它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设备,6.1与6.3是对资源和基础实施的总条款,在判标过程中生产现场设备是否适宜(精度、运行状况)需判7.5.1,有无设备应判6.3,又因为在7.5.1的策划中动作是受控的,设备没有点检记录应判7.5.1。 设备有维护应判6.3,没有设备维护点检记录并不能证明没有做设备点检,只能证明没有形成记录。
d) 此处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一般指过程的监视测量设备和当前工序的产品特性(现场),比如使用压力表、电子称、测温仪、卡尺。也包括监视和测量产品特性的设备。这些监视的测量设备主要是用于监视和测量过程特性和当前工序的产品特性。监视测量设备都应在7.6中获得体现,但7.6中并未要求要提供监视测量设备,只要求要确定需监视测量的部位和确定监视测量的设备,没有涉及提供一说,也就是说用于测量产品特性的设备并未要求要提供,但7.6一定要确认需监视测量的部位和确定监视测量的设备。进料、成品、出货中的设备都不在此条款控制范围内。
e) 实施监视和测量指的是对过程的监视测量,比如压力容器制作过程中需要记录压力表的参数,首检、互检、专检都在此控制范围内。测量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要求因在8.2.4控制。
以上仅为本人(陈晓波)在工作经验中总结相关资料的个人见解,望各位指正批评!